各单位:
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考评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。经学校研究,拟对2016年度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考评。现将考评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评范围
1.职能部门:党委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 党委网络工作部、党委统战部、纪委办公室监察处、校长办公室、教务处、人事处、发展规划处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、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、党委保卫部 武装部 保卫处、社会科学处、科学技术处(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中心)、招生就业处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、财务处、审计处、基本建设管理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、校地合作处、离退休工作处、国防生选拔培养办公室共24个。
2.群团组织:工会、共青团委员会共2个。
3.学术单位: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共1个。
4.直属业务单位:对外联络部、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、图书馆、档案馆、信息中心、期刊社、校医院、实验农场共8个。
5.二级党委:机关党委共1个。
二、考评组织
考评工作由学校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。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机关作风建设考评的主要组织者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工作作风建设考评的第一责任人。
三、考评内容
1.“学习型”建设情况:重点评议被考评单位党员组织生活、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、业务学习、工作研究等开展情况。
2.“规范型”建设情况:重点评议被考评单位明确工作职责、健全工作制度、严肃工作纪律、遵守保密规定、完善信息公开、加强文化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情况。
3.“服务型”建设情况:重点评议被考评单位提高服务质量、简化办事程序、健全首问责任制、畅通意见反映渠道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情况。
4.“效能型”建设情况:重点评议被考评单位精简会议文件、提高会议质量、加强调查研究、强化协同配合以及贯彻落实学校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。
5.“廉洁型”建设情况:重点评议被考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、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等方面的情况。
6.“节约型”建设情况:重点评议被考评单位坚持勤俭办学,遵守公务接待、公务用车、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的情况。
四、考评程序
(一)单位自评
结合本年度加强“六型”机关建设、贯彻落实学校决策部署、完成工作计划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,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意见基础上提炼特色亮点,并形成自评报告,交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特色亮点材料(300字以内)请于2017年1月6日前报电子稿;自评报告请于2017年1月9日前报电子稿和纸质件。
(二)服务对象测评
召开测评会,通过填写《西南大学2016年度机关作风建设考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表》,对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。
1.相关方面代表测评。参加测评人员包括党代会代表、教代会常委、学代会代表、监察处代表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主委、知联会、欧美同学会、侨联、台联主要负责人。
2.单位互评。参加测评人员为被考评单位主要负责人。
(三)校领导测评
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填写《西南大学2016年度机关作风建设校领导满意度测评表》,对被考评单位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。
(四)日常检查考评
根据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情况,对被考评单位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考评。
(五)考评得分计算和结果审定
1.考评得分计算。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得分根据单位自评、服务对象测评、校领导测评和日常考评情况,计算综合得分。其中单位自评占5%,服务对象测评占50%(其中,相关方面代表测评占20%,单位互评占30%),校领导测评占30%,日常考评占15%。
2.考评结果审定。考评结果由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综合得分评定,报书记办公会研究及校长办公会审定。考评结果分优秀、合格和不合格,其中考评优秀单位比例不超过40%。
五、结果运用
学校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会,对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总结。
(一)表彰优秀。对考评优秀单位予以表彰,通过经验交流,号召各单位相互学习,共同进步。对考评优秀及合格单位予以奖励。
(二)落实整改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;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突出问题,明确提出监察建议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切实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机关整体水平。
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