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做好2016年度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》,经过单位自评、代表测评、日常检查、资格审查、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、书记办公会审议、校长办公会审定, 2016年度机关作风建设考评结果如下:
优秀单位(14个):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、纪委办公室监察处、党委宣传部网络工作部、机关党委、党委统战部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、团委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、工会、学术委员会办公室、人事处、对外联络部。
合格单位(22个):招生就业处、财务处、离退休工作处、社会科学处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、审计处、校地合作处、图书馆、党委保卫部武装部保卫处、科学技术处(大学科技园)、发展规划处、校医院、档案馆、期刊社、教务处、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、国防生选拔培养办公室、基本建设管理处、信息中心、实验农场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。
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
2017年3月31日